升级资质和增项资质可以同时办理。在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升级和增项分开办理,二者是可以同时申请的。不过,由于申请中人员、财产等可以共用,就需要同时满足所有的条件。如果有一项不满足的话,就会影响整改申请,最终导致升级和增项都不成功。

建筑资质升级与增项均需要提供: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报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除此之外,建筑资质增项需要多提交一份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而建筑资质升级则还需提交: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
4、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
5、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
虽然建筑资质升级与增项可同时进行申请,但同时申请需要企业分别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若有一项申请未能满足标准要求,那么将会影响整个资质申请,最终会导致建筑资质升级与增项办理失败。因此建议建筑企业将建筑资质升级与增项分开申请,以便能更好的准备申请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