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 2025 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通报》(2025-089)要求,我局对提交的 2 家企业 8 项不合格资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情况
通过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等相关资料,2 家企业的8 项资质已按照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 22 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及以上复查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对本次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请市行政审批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恢复其关于承揽工程和资质许可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