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等文件要求,按照《石家庄市2025年第十八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安排,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决定开展2025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采取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部分建筑业企业,被核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对于本次受检企业,核查全部省级核发的D2序列资质(省级核发的总包一级资质、钢结构一级专业承包资质除外)和市级核发的D3序列资质。核查范围不包括:部级核发的全部资质;临时资质
核查内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相关规定,主要核查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人员社保情况等。
三、核查时间安排
(一)企业准备
请各企业按照《2025年度核查资料详单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2)中的要求和样表准备资料,并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提交资料
由公司法人委托的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交核查资料,提交时需携带企业主要人员相关证件原件。
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 00--17: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1。地点:石家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北大街8号)。(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相关资料单独组卷(无需装订),提交至506房间。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相关资料单独组卷(无需装订),提交至516房间。
(3)除以上资质外其他资质的相关资料单独组卷(无需装订),提交至 505 房间。
(三)集中核查
我局核查工作人员按照资质标准进行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核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公示。
1.企业核查内容均达到标准的,结果为合格;
2.企业有核查内容未达到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核查结果为不合格。
3.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视为拒不配合检查,核查结果为不合格。
(四)限期整改
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核查结果将推送至市行政审批局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及时通知辖区相关企业认真做好核查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核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便于解答企业疑问,我局组建了核查工作QQ群,群号:419709964。请各企业尽快安排1名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加群,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核查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委托人姓名”,并及时关注群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