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厂房和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厂房的防火间距、仓库的防火间距、厂房和仓库的防爆、厂房的安全疏散、仓库的安全疏散;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一般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防火分区和层数、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建筑构造:防火墙、建筑构件和管道井、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天桥/栈桥和管沟;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入口、消防电梯、直升机停机坪;消防设施的设置一般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一般规定: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木结构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一般规定: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及其他。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